第三十二条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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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是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的一名学生。 这是一所很出名的大学,坐落在一座很有古文化意韵的山上。
名校依托名山,名山衬出名校。特别是文学院的教学楼,木板木窗木建筑,虽旧但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前面还有一个樟圆,古树鲜花相映,相得益彰。
小文是文学院的干部。一天,小文在整理一份档案时无意中看到一条奇怪的处罚记录:一九八五年六月,中小文系八三届学生王利萍违犯校规第三十二条,遣送回家。
小文觉得很是奇怪,学生手册上记载的校规明明只有三十一条,小文记得很清楚,哪来的三十二条呢,况且这条处罚根本没有提及犯了何事,很是模糊。是不是以前有三十二条,后来给删了一条呢。
小文很好奇,恰好校学生会里有他的朋友,于是他请那位朋友带他到校学生处去咨询一下。接待他们的是刚上任不久的王处长。小文把来意说明后,王处长先是翻翻现存的《学生手册》,后再查查以前的档案,最后很肯定的回答他:没有三十二条校规的记载。
小文想大约是院里弄错了,于是没作理会。
过了两天,小文在整理另一份档案时,突然又看到了这条奇怪的校规。
这次同样是处罚记录,并且是两条:一九八七年六小月,八五届学生刘燕违犯校规第三十二条,遣送回家;一九八八年六小月,八六届学生黄露违犯校规第三十二条,遣送回家。
如果说第一次还可以用院里笔误来解释的话,那么这一次素来喜好刨根问底的小文是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的。
小文来到文学院一楼的正门。这是一条十字形过道。正门前面是文学院的樟圆,后面是通山的小路,左右为连体的教学楼。
小文正站在正门的左侧,墙壁上有一块很大的黑板。许是年深日久的缘故,黑板上用蓝颜料写的一部分字,似已无法坚持住自己的阵地,显出了快要脱落的样子。
这是一册完整的校规。
小文很仔细的看了末尾的数字,三十一条,没错,总共才三十一条校规,虽然黑板的下方还空了不大不小的一块,但怎么也找不出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