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维斯:总督掌权越久帝国越会灭亡,为改变该现象,他怎么做的样稿
付娟说历史2022-12-05

监政官,在某种程度上应是在各省具有实际意义的全权代表,掌握司法权、战争权、财政权与行政权。监政官模式与之前的地方长官有着巨大的不同之处,监政官代表一种积极的政府工作方式。例如,他鼓励本地的工业与农业发展,编写数据,去视察下属地区,去重建公共设施,例如桥梁、公路与照明设施。

监政官制的模式

监政官的权力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他在省一级政府具有最高执行权。但是在司法权方面是受很大限制的,监政官的顾问只有在首府地区的建议才有效,最初任命的地方长官是听从检审庭而不是监政官的。

相比较,所有的财政事务监政官都扮演着核心角色。辖区内所有的投诉、犯罪案件这一切都需要行政人员向监政官报告并且由他们进行裁决。所有的税款要交付给行政区财政部门,再移交到墨西哥城。

相比于司法权方面,监政官在财政方面是真正具备中间人的权力。正因为这个原因,消费税与烟草专卖的管理者攻击监政官要甚于检审庭。监政官不像过去的那些行政长官是有工作年限的,有位监政官在任上从1786年工作到1810年墨西哥独立战争爆发。

最初,在尤卡坦、奥西卡、帕丘巴、墨西哥城、维拉克鲁斯、瓦拉杜利德、瓜那华托、瓜达拉哈拉、萨卡特卡斯、多兰戈、圣路易斯波托西、索诺拉这12个地区设置监政官进行管理。每个地区再分别安排一名顾问与一名军队官员,所有这些人都要服从于财政部门的监督官。

然后,加尔维斯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安排。他选择一名克里奥尔人维拉鲁塔拉担任瓜达拉哈拉地区的监政官。剩下的主要从他的家族、他的老家马拉加地区或是他的亲信中去选择。

马吉诺,在加尔维斯询察期间就一直跟随他,后被任命为监督官。贝尔南多是加尔维斯的侄子,先后在维拉克鲁斯与帕丘巴任职。在12名监政官中,五名有着军队背景,四名之前是收益部门的官员,至少四名与加尔维斯有着密切关系。

而监政官的顾问也同样如此。全部顾问中只有三位是克里奥尔人,剩下的均为半岛来的律师。当监政官不能再扮演相对重要角色后,由中央财政委员会处理财政与行政区的事务。

根据加尔维斯的设想,委员会的设置是为了保证监政官制度的有效进行,并为其提供保护。该委员会拥有‘建议、实施与裁断权力’。

总督担任主席一职,但所有的事务都要经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总督没有直接决定权。它甚至取代了检审庭成为处理印第安人贡赋与西班牙城镇的收益事务的最终权力部门

为保证委员会有效地履行权力,公证人的文书被任命为秘书。这些人的任务就是接收与处理由委员会制定的所有方案,小心记录决定和分配行政部门裁决后的事务。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与总督的冲突,并且有效地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该委员会成员每周碰面两次。负责管理的范围相当广泛,如开采银矿的权力;处理走私案件;批准建造粮库的事宜;减少印第安村庄税赋的事情。

该委员会根据审计庭、财政部门等部门提交的报告去制定相应的策略。该委员会是依赖各式各样的报告讨论决定,而不是之前那样仅凭想象去处理事务。但是在加尔维斯死后,该委员会就朝着相反的方向去发展。

监督官的职责由总督去承担,代理人却是由检审庭中资格较老的人担当。足够自相矛盾的是,掌握改革方向的波旁政府却使得自身的行政人员产生对改革的严重不信任、甚至是仇恨之情。

无论是克里奥尔人还是半岛人,对美洲的兴趣都超过马德里。委员会却削弱这些人去管理这个新行政体系的权利。总督评价这个委员会是新西班牙一切罪恶的源头,而且把时间都浪费在这毫无意义的争吵之中。

通过设置监政官来限制总督的权力

从哈布斯堡王朝继承下来的制度中,加尔维斯想削弱其力量但是没有彻底削弱的就剩下总督职权了。当加尔维斯初到新西班牙时,就与当时的总督发生过激烈的争吵。尽管加尔维斯与总督的继任者克鲁瓦关系良好并结成同盟,但他并没有放弃削弱总督职权的想法。

早在1765年,加尔维斯在给友人的信中就曾提到,总督掌握职权的时间越长,帝国越会加速灭亡。他希望以监政官系统来限制总督的权力。

如此改变,特别是他任命自己为最高行政长官,甚至允许新西班牙推迟缴纳三百万比索的税款。具体是把殖民地分管为一个最高行政长官,之下为三个高级行政长官,再下是七位行政长官。他试图把这块富有的殖民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使之成为宗主国复兴的来源。但加尔维斯并没有完全实施成这个设想。

在18世纪70年代末期,秘鲁的总询察长阿莱彻曾向加尔维斯透露到:“我的判断是,之前没有人像我这样在这个地区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在总督区的管理方面,加尔维斯继续采取限制总督权力的计划。他用监政官去承担财政部门的一些责任。在新西班牙,第一个并且是唯一一个独立监政官是马吉诺,这个在加尔维斯巡察期间在烟草专卖与铸币方面给予加尔维斯巨大帮助的人。

马吉诺管理着新成立的中央财政委员会,并得到由库索从维拉克鲁斯带来的四位官员的帮助。该委员会要求所有财政部门的职位由委员会中的秘书处统一安排,而不是由政府中的公证人所决定。


之后,马吉诺任命自己的公证人来处理公证事务。马吉诺任命第二顾问,一个叫加莱多的克里奥尔人担任,这个曾经在水银专供事务中辅助过他的人,去处理墨西哥行政区的监督工作。

马吉诺又派三人去辅助他的工作,一名秘书,两个公证员,一个用于监督官员,一个用于墨西哥行政区。马吉诺很快就与总督产生矛盾,问题还是相互间权力的界定上。

争论焦点是由马吉诺还是海罗管理铸币事务;谁应当在墨西哥城的印第安委员会中在处理资金方面处于核心地位;是总督还是监政官拥有向尤卡坦地区为进行战争而拨款的权力。这些问题在管辖权的分配问题上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

但在1787年10月,马吉诺被提升从而进入西印度事务委员会。他的秘书随后就解散新成立的公证部门,权力部门分离管理的实验持续不过9个月。

后来,加尔维斯把控制收益事务的工作组建成一个独立的部门,即‘财政事务监督部门’,负责领导和监督所有监政官的工作。再次,加尔维斯创造出摄政者这个职位作为检审庭的首脑,当总督在职时仍然给其以形式上的公共权力。

加尔维斯的目标是建立三驾马车并立的局面,即总督、王室财政高级监政官、摄政者并举,目的就是减少总督的政治与军队的职权。这次选择消除的总督权力是从检审庭那里获取的监督权。

加尔维斯与克鲁瓦计划在新西班牙设立11个监政官。在克鲁瓦的帮助下,总督总体上保留了王室财政高级监政官的职务。在其中三个问题上存在争论:

第一,西班牙本身经济和财政这是由波旁帝国创造出来的。西班牙美洲,在最近数十年的发展上出现了问题,需要这样的部门去促进经济发展与政府优化。更重要的是,监政官的引入可以协调半岛与殖民地的管理,可以使这两个系统合作起来更加顺畅。

第二,如果总督想要更有效地管理,就需要经过训练的省区级官员的辅佐。第三,加尔维斯和克鲁瓦把眼光放在区级地方长官上,这些地方长官超过150人,他们的目的就是为自己攫取财富,每年地方长官可以榨取殖民地财富达50万比索。

结语

自然地,这种削弱总督权力的做法必然会引起总督激烈的反对。结果在加尔维斯死后不久,这些措施即被废除。殖民地的制度引发持久的冲突就是因为对既得利益者权力的限制。看来这需要更权威管辖者从拥有传统权威的总督那里去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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